乐考网小编为大家分享了“证券从业资格《金融市场基础知识》要点:企业债券的发行与承销”本文主要提供知识点供大家备考学习,后续小编会更新更多精华考点敬请期待!
我国企业债券和公司债券发行的规定(只留重点)
1.企业债券(连续 3 年盈利)
公开发行企业债券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①股份有限公司的净资产额不低于 3 000 万元,有限责任公司和其他类型企业的净资产额不低于 6 000 万元。
②累计债券余额不超过发行人净资产(不包括少数股东权益)的 40%。
③最近 3 年平均可分配利润(净利润)足以支付债券 1 年的利息。
④筹集的资金投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所需相关手续齐全:用于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原则上累计发行额不得超过该项目总投资的 60%;用于收购产权(股权)的,比照该比例执行;用于调整债务结构的,不受该比例限制,但企业应提供银行同意以债还贷的证明;用于补充营运资金的,不超过发债总额的 20%。
⑦最近 3 年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募集资金的投向
①企业发行企业债券所筹资金不得用于房地产买卖、股票买卖和期货交易等与本企业生产经营无关的风险性投资。但是可用于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收购产权(股权)、调整债务结构和补充营运资金。
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筹集的资金,不得用于弥补亏损和非生产性支出。不得再次发行的情形(公司债券也适用)
①前一次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尚未募足的;
②对已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或者其他债务有违约或者延迟支付本息的事实,且仍处于继续状态的;
③违反《证券法》规定,改变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所募资金用途的。
2.公司债券(只留重点)
发行的基本条件
①股份有限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 3 000 万元,有限责任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 6 000万元;
②累计债券余额不超过公司净资产的 40%;
③最近 3 年平均可分配利润足以支付公司债券 1 年的利息;
非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应当向合格投资者发行,每次发行对象不得超过 200 人。
募集资金投向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应当用于核准的用途;
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应当用于约定的用途。不得再次发行的情形
①最近 36 个月内公司财务会计文件存在虚假记载,或公司存在其他重大违法行为;
②本次发行申请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③对已发行的公司债券或者其他债务有违约或者延迟支付本息的事实,仍处于继续状态;
④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其他情形。以及企业债券规定中上述“不得再次发行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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